3.8.1 白蠟苗木運到現場,應及時驗收。不能及時栽植的應采取假植等適當保護措施。白蠟苗木假植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裸根苗可在栽植現場附近選擇合適地點,根據根幅大小,挖假植溝假植。假植時間較長時,根系用濕土埋嚴并灌足水。
2 帶土球的
白蠟苗木假植,可將
白蠟苗木碼放整齊,土球四周培土,向
白蠟苗木樹冠和周圍噴水,保持濕潤。
3.8.2 栽植應符合以下要求:
1 栽植行道樹原則上做到隨起、隨運、隨栽、隨灌,各工序應緊密銜接。
2 栽植在同一條道路上的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基本一致。相鄰株與株之間胸徑應基本一致。
3 同列
白蠟樹木栽植應與道路走向平行,在同一直線或弧線上,且處于樹池中心位置,單株直立,不得傾斜。
4 應在挖好的樹穴底部施腐熟有機肥,并與栽植土壤拌勻,肥料與白蠟樹木根部應用土壤或混合有保水劑的土壤(15cm~20cm厚)進行隔離。
5 裸根樹栽植,
白蠟苗木放入樹穴內,填土至約1/3時,輕搖樹干,搗實;然后繼續填土至基本滿穴,再搗實,使根系充分接觸土壤;最后將穴填滿,土面蓋一層疏松的土壤,與根頸相平或稍高于根頸(不超過5cm)。
6 帶土球的
白蠟樹木栽植,先在土球的底部和四周墊少量疏松的栽植土,放
白蠟苗木入穴,扶正,去除土球綁扎物,分層填土,逐層搗實,不得搗破土球。
7 在主要道路及人流量大的道路應鋪設樹穴蓋板,蓋板的鋪設應保持土壤疏松、透氣。
3.8.3 支撐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為保持樹干挺直,應根據立地條件和
白蠟樹木規格選擇三角支撐、四柱支撐及軟牽拉。
2 常綠針葉樹的支撐高度應不低于
白蠟樹木主干的2/3,落葉樹支撐高度為
白蠟樹木主干高度的1/2。
3 支撐物或牽拉物與地面連接點的連接應牢固;支撐點與
白蠟樹木連接處應襯軟墊,并綁縛牢固;用軟牽拉固定時,應設置警示標志。
4 同規格同樹種的支撐物或牽拉物的長度、支撐角度、支撐點高度、綁縛形式以及支撐材料宜統一,不得影響交通。
3.8.4 澆水與扶正應符合下列規定:
1
白蠟樹木栽植后,根據需要應在栽植穴直徑周圍筑高20cm左右的圍堰。
2 白蠟樹木栽植后應及時澆水,澆透,根據土壤水分狀況澆第二、三遍水,灌溉水全部滲入后培土封穴。
3 常綠樹、大規格落葉喬木除澆水外,可采取樹冠噴霧、樹干保濕等措施。
4 澆水應緩澆慢滲,出現漏水、土壤下陷和
白蠟樹木傾斜,應及時扶正、培土,并加以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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